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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此“蹭网”小心进法网
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:佚名  来源:本站整理  发布时间:2009/12/15 15:05:22

  本报12月14日讯(记者王彬)无线网络搜寻器在手,可以永久免费上网?今天上午,市民张先生致电党报热线,反映目前市场上不少人销售所谓的“蹭网器”,承诺可以免费上网,他对这种免费上网方式提出质疑。记者调查发现,这种所谓的“蹭网器”是通过软件盗窃别人的无线网络,该行为违反了电信条例的相关规定,使用者如恶意侵入别人网络将可能构成犯罪。

  今天上午,记者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,在网上与一“蹭网器”卖家取得联系。对方说,他们卖的是无线网络搜寻器,能搜寻到一定范围内的信号,并且信号稳定,最主要的是“为你省下今后所有的宽带费用”。产品有两种:一种售价380元,信号稳定且信号极强,能搜寻5000米以内的信号,在大观园、二环南路、二环东路、英雄山等地方都可以使用,可以上门安装。卖家称,这种产品销路非常好,现在第三批货已经卖完;另一种价格为165元,和前者相比信号稍微弱了些,但也能满足大多数人使用,成本相对来说便宜些。

  他还向记者透露了搜寻器的工作原理,“这就是宽带截取器,你把它连到电脑上,它就能搜索周围的无线网络,然后‘搭’别人的网让你免费上网。”记者问道:“别人的电脑都有密码,怎么能获取呢?”对方表示,他们的光盘里有破译密码的软件,可以获得别人的密码。原来,所谓的“免费上网”就是盗用别人的无线网络。看到记者犹豫,他不断地推销:“你如果使用宽带上网,一个月最少要40元,还要交安装费,一年下来得好几百元。用了我们这个,花380元就能用一辈子。”

  这种搜寻器真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吗?记者查询发现,我国电信条例第59条明确规定:盗接他人电信线路,复制他人电信码号,使用明知是盗接、复制的电信设施或者码号,属于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。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,“蹭网”行为构成侵权,恶意侵入为犯罪。公开贩卖此类设备也是变相支持这种举动,属于违法行为。

  业内人士表示,蹭取别人无线网络,不仅给电信企业带来损失,而且被蹭者更有安全隐患。比如,被蹭者网速会变慢,如果被对方恶意使用一些额外付费项目,还有可能损失钱财。如果碰上黑客,更有可能存在诸如各种网络资源密码被盗、聊天记录被打开,甚至股票、存款被盗的情况。对于这种宽带截取器,网民要有安全风险意识,比如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防病毒、防木马软件,并不时修改无线网络密码。(本文来源:济南日报)